Will & Testament Trust
遺囑基礎

數字資產的遺囑安排

在2026年的香港,'數字資產'——社交媒體賬號、加密貨幣錢包、域名、數碼照片庫和在線業務——構成了一個日益增長但法律框架尚不完整的遺產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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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的香港,‘數字資產’——社交媒體賬號、加密貨幣錢包、域名、數碼照片庫和在線業務——構成了一個日益增長但法律框架尚不完整的遺產場景。社交媒體賬號的問題通常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服務條款問題:Facebook、Instagram、Google 等平台各自擁有其對死者的賬號的處理政策——某些平台允許指定’遺產聯絡人’(legacy contact),某些平台在收到死亡證明後會刪除賬號。遺囑執行人是否有權根據遺囑的授權登錄死者的電子郵件或社交媒體賬號——在香港法下尚未有明確的判例法指引。加密貨幣的遺囑處理是數字資產中最棘手的。錢包的私鑰如果未被死者的遺囑執行人知曉,則錢包中的資產——無論價值多高——實質上永久鎖定。解決方案是在遺囑中設立一個’數字資產附錄’——指明數字資產的存在(但不列出私鑰本身,因為遺囑在認證後可能成為公共記錄)、指定一個了解加密貨幣的’數字執行人’(digital executor)來處理數字資產、並在一個安全的、非遺囑的方式(如安全保管箱)儲存私鑰的備份。